了解拍卖

发布时间:2011-12-29

拍卖

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一种买卖方式。

拍卖方式

包括增价式、降价式和密封投标式三种。

增价式:

拍卖师宣布起拍价后,竞买人以举牌表示应价,首次举牌是对起拍价的认可,以后每次举牌为加价一次,加价幅度以拍卖师当场宣布为准。竞买人可以以加价幅度的整倍数直接报价。竞买人的出价不得撤回,最高出价经拍卖师三次重复无人加价时,以落槌表示成交,最高出价人即为买受人。

降价式:

拍卖师宣布起拍价后,依次降低报价,一旦有竞买人应价,拍卖师即落槌成交。

密封投标式:

竞买人填写出价单,在规定时间内密封交给拍卖师,拍卖师当场开封并公布所有竞买人的出价,出价最高者为买受人,如出现最高出价并列,则先交出价单者为买受人。

拍卖当事人

包括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

拍卖人:

依照《拍卖法》和《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委托人:

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竞买人:

获得竞买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买受人:

以最高出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拍卖常用术语

拍卖标的:

是指委托人委托拍卖公司以拍卖方式出售或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保留价:

又称“拍卖底价”,是指委托人提出并与拍卖公司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确定的拍卖标的最低售价。

参考价:

指在拍卖标的图录或其他介绍说明文件中标明的拍卖标的的估计售价。参考价在拍卖日前较早时间估定,并非确定之售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成交价:

又称“落槌价”,是指拍卖师落槌决定或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将拍卖标的售予买受人的价格。

佣金:

是指拍卖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拍卖当事人之间的相关约定,在拍卖成交后向委托人、买受人收取的服务费用。